Sunday, November 02, 2008

香港消委出手控告银行

消委出手控告银行
选50投诉个案 诉讼基金最快年底入禀
2008年10月31日

【明报专讯】雷曼事件极有可能闹上法庭,消费者委员会昨召开记者会向银行“下战书”,宣布启动挑选个案程序,以代表性诉讼的方式,动用消费者诉讼基金与银行对簿公堂。消委会表示,已在3000多宗投诉中,选出 50宗个案详细研究,当中大部分为60岁以上长者,期望年内正式兴讼。若消委会最终展开追讨,将会是诉讼基金史上最大规模的诉讼,诉讼期可能长达数年。

本身为港大法律学院院长的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陈文敏表示,消委会至今共收到3638宗投诉及1388宗查询,并一直就此向银行跟进,并尝试和解,但进展不理想,至今未收到任何具体答覆,故在两周前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破例主动在投诉中寻出适合打官司的个案。

在现时消委会研究的50宗个案中,约六成事主年龄超过60岁,其购买的雷曼及相关产品涉及金额4200万元,共涉14间银行,当中包罗万有,分别涉及迷你债券、股票挂鹇票据(ELI)等投资工具,各人的投资额由10万元至240万元不等。陈文敏说,民事诉讼败诉要负担对方讼费,消委会会小心挑选具胜算的个案,当中准则有三,包括

■投诉人是否弱势社群;
■销售手法;
■风险披露不足和误导等证据是否充分。

他指出,基金性质不同于法援,会以个案是否具代表性为挑选的标准。

基金结余不足 盼政府注资
现时诉讼基金结余约为1600万元,陈文敏指出,金额一定不足以打官司,政府须兑现无限量支持的承诺注资,而该会昨晚已召开会议,商讨如何作出法律部署,目前亦难以估计何时可以入禀并结案,“在年尾有研究结果已经好好”。

料司法程序冗长
陈文敏举例指出,当年居港权事件的事主亦以代表性诉讼,与政府对簿公堂,双方纠缠两年,斗至终审法院,“5000宗个案中,最后只选了4个打官司,已花费数千万元”。他解释,难以预计雷曼事件最终规模,但相信司法程序将会甚为冗长。

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指出,现时消委会面对最大的困难,就是此案的事主和文件众多,已特别加派人手,亦正外判工作予私人执业大律师,处理供辞和分析法律问题,希望不致于影响消委会日常工作。

事主可直接申请基金诉讼
她又指出,众事主其实可主动申请动用诉讼基金打官司,但至今消委会只收到两宗申请,一宗于月中收到,经研究后认为理据充分,应可提出诉讼,但申请人后来以私人理由撤销申请,另一宗申请则在前天收到,目前正研究中。

雷曼事件发展至今,有传银行主动向最弱势事主和解,以“消灭”不利个案,陈、刘二人皆表示,该申请人确有机会跟银行和解而撤回申请。但刘燕卿表示,不担心胜算最高的个案都被银行“消灭”,“我们都希望帮到消费者,消费者获赔偿亦开心,会继续研究以其他个案兴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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